2017年1月3日星期二

称生意遍布中泰台‧“微整形师”没医美资格


在别人刚踏入中学门槛时,13岁的“E男子”就出来当大耳窿跑腿,之後到大排档打工,後来又到美发院当美发丶化妆学徒。

这名1990年出生的90後,在几年前开了间“美容院”,且对外自称“微整形师”,生意遍布全马各地,甚至中国丶泰国和台湾,可说是“年轻有为”。
不过,这并非一个激励人心,关於白手起家的故事。
本专题要揭发的是,美容院经营微整形生意丶不具医生资格者非法行医的乱象,以及“假拿督”勋衔的由来。
关於“E男子”的背景,是他本人在2013年9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
在网上宣传“微整形”服务
受访那年,他23岁;因原本的样子被前女友嫌弃,愤而动刀动针,改头换面。
该访谈中,他自称是某美容诊所代言人兼医学美容顾问,但并未提及具美容或医美专业资格。但他指,其整容费用是靠当大耳窿跑腿丶在大排档丶美容院打工所赚的钱,只字未提自己有任何靠专业学识赚钱的能力。
时隔不到1年,2014年2月他在吉隆坡金三角一家知名购物商场,开了间“美容院”。美容院位处黄金地段,加上他在网络上大力宣传所提供的“微整形”服务,让生意蒸蒸日上,近日更开了家分行。
2014年,他接受访问时透露,自己是在国外一家医院(该医院名字,网络上搜索不到)经几个月的微整形“练习”掌握了注射技能,之後回马开美容院。
这就是典型而荒唐的——“久整成医”。

正规的诊所和医院在招牌左上角类别处,都会注明是KLINIK(诊所)或PUSAT PERUBATAN(医药中心)。
公司注册非医美诊所
MMC医生名单没E男
按照记者从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所获得的该美容院“公司简况”(Company Profile),注明那是“美发丶美容服务丶销售美容产品”公司,而非医美诊所。而美容院注册在E男子和合夥人名下。
为查证其专业资格,记者也到卫生部旗下的大马医药理事会(MMC)查证,证明注册医生的名单内并没有“E男子”的名字。
1971年医药法令条款规定,所有医生须向MMC注册,才可在大马合法执业。
美容院提供注射服务违法我国法令明文规定,美容院不获允提供任何涉及针筒注射的医疗服务,且只有合格医生或医生监督下的护士才能为病人注射。
“E男”承认没执照行医
而当记者匿名拨电E男子本人询问时,对方承认是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行医。
他说:“我们没有License(执照)的,因为就算是医生也是来跟我学的……这是很安全的,我已经有4年多,5年经验了。”
“我们是和医生合作,医生借我执照,但是我们来做。(那帮我弄(隆鼻)的话,就是你亲手做?)对!对!因为他们医生也不敢去做,因为他们没有那种经验。他们不懂得怎样做(微整形),他们就是会看病,像有时(医治)破伤风啊,but这些(微整形)始终要我们有经验的人来做。所以他(医生)也是要跟我学习的。就算他是医生,他也是要跟我学习。”
记者再三询问,“那你自己也是医生?”
他说:“我算是微整形师,我的分行是在泰国丶中国开始的,过後才回来马来西亚。”
虽然E男子大言不惭地说,医生也要跟他学习。但事实上,我国卫生部对微整形医生的把关甚为严格。
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在“注册医生医美临床执业指南”中指出,微整形并非一些人理解般毫无危险。而和其他医疗专业一样,微整形领域的医生也需遵守其专业操守准则和其他相关医疗实践所规定的法律。
图为“资格认证和特权信”(Letter of Credentialing and privileging:LCP)的样本,民众在物色合格医美专科医生时,可要求诊所出示医生的LCP。
美容院提供微整形
记者登门录下对话
怎麽证明“E男子”开的是“美容院”?怎麽证明提供的是“微整形”?可能该“美容院”有其他合格的驻诊医生?
即便以“E男子”的脸书帖文丶照片等,似乎已足以证明他所提供的是“微整形”而并非纯美容。但记者为求证据确凿,亲自登门“暗访”并录下了与美容院员工的对话画面。(短片内容可登录:www.sinchew.com.my/node/1598928观看)
记者:“这里是美容院?还是……?”
员工:“这里是美容院,但是我们做微整比较多。”
记者:“医生会过来来看?”
员工:“对对对!”
记者:有医生的名片吗?
员工:有!(递上Dato XXX的名片)记者:他已经是Dato了哦?
员工:(点头……)记者:这里只有一个医生?
员工:只有一个。
甲南宁酋长册封无效
“拿督”头衔是假的
除了“医生”资格让人起疑,其“拿督”头衔的真实性也令人好奇。
据E男子之前在网络上贴出的受封文件显示,其拿督勋衔是由马六甲的南宁酋长所册封。
较早前曾有另一“受骗”的“假拿督”找上马华投诉部,声称缴了6000令吉买勋衔,结果买到“假拿督”遭朋友嘲笑。
其实马六甲南宁酋长确实存在,但并不具有合法册封资格,因此当局也已宣布册封无效。
然而,即便已证实是“假拿督”,但E男子至今仍在名片上使用这项不被承认的“勋衔”。
为求严谨,记者特别致电首相署国际会议礼仪与事务组,官员在查证之下表示,全国马来统治者所册封的拿督名单内,并没有“E男子”的名字。

林挺松奉劝民众,无论如何都不要在美容院接受微整形或医美服务。

美容院“医生”勿轻信‧可要求出示资格认证

林挺松提醒有意进行微整形的民众,在物色诊所时要确保诊所招牌左上角的“类别”是——KLINIK(诊所)或PUSAT PERUBATAN(医药中心)若是“PUSAT KECANTIKAN”就是美容院,即使美容院声称是由医生提供服务,也不要取信。
其实登门暗访当天,该美容院员工也告知,“医生”——“Dato XXX”并不常在美容院,因此需付500令吉订金,才能预约见“医生”。
对此林挺松直呼:“这不是医疗界的作业模式,我没有听过这麽好赚的!”
林挺松提醒有意进行微整形的民众,在物色诊所时要确保诊所招牌左上角的“类别”是——KLINIK(诊所)或PUSAT PERUBATAN(医药中心)若是“PUSAT KECANTIKAN”就是美容院,即使美容院声称是由医生提供服务,也不要取信。
“除了求证对方是不是医生,还可要求出示‘资格认证和特权信’(LCP)那是在卫生部管制下,所有合格微整形或医美医生都拥有的行医证明。”
他劝告,不要在美容院内接受微整形或整形服务,即便对方可以证明是合格医生,也不要。
林挺松质疑:“难道不觉得奇怪吗?为甚麽合格的医美医生要到美容院‘打工’?”

“据卫生部准则,医生需要向卫生部登记,所服务的诊所或医院。因此问责时,若事件并非发生在相关医生所负责的诊所或医院,拿甚麽证明,之前在美容院为你提供服务,而导致你出状况的医生,就是你所指控的医生?”
假冒医生游说顾客触法
另外,执业律师黄华祥也说,假冒医生以游说顾客的行为,其实已经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欺诈)条文,他认为记者可以偷拍的画面向警方报案,控告该美容院欺诈。
倪瑞坤也呼吁欲了解更多与微整形或医美相关资讯的民众,可登录大马美容医学协会的官网msam.com.my,以查询详情。
记者针对读者对E男子“以美容院之名,行微整形之实”的指控,拨电E男子数次。
一开始他表示只愿意面访,不愿意电话访问;其後记者再次拨电约时间面访时,他说,我不愿意回应,公司不允许。
其实除了上文提到的个案,类似的问题在全马各地泛滥。星洲日报不久前也收到柔佛州读者的投诉,指许多爱美人士在无牌微整师的“操针”
下脸部溃烂,该读者也已向卫生部提出投诉。



1 条评论:

  1. 纽约市,林挺松提醒有意进行,微整形的民众,在物色诊所时要确保诊所招牌左上角的“类别”是——KLINIK(诊所)或PUSAT PERUBATAN(医药中心)若是“PUSAT KECANTIKAN”就是美容院,即使美容院声称是由医生提供服务,也不要取信。

    ---真的是医者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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